铁通大厦屋顶维修施工合同
甲方:
乙方:
甲方为铁通大厦十四楼的五家业主,十四楼的五家业主委托铁通大厦1403室的业主刘沅杰(身份证号:650102196803063037,联系电话13999958665)为甲方的代理人。乙方于2011年通过房产局招标对铁通大厦的屋顶进行了全面维修,但至今还在漏水。现甲方自筹资金委托乙方对铁通大厦的屋顶进行全面维修,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:
第一、工程量
1、清理楼顶的垃圾,装袋运至垃圾箱;
2、屋顶四周的铝塑板外檐用自粘胶SBS铺设,宽度为 米;
3、重新处理屋顶的所有下水;
4、修补屋顶所有开裂之处。
第二、材料及费用
1、自粘胶SBS用 品牌, 型号,共计2700平米,34卷X245元每卷=8330元,厂家电话13999831321;
2、人员工资2700元;
3、煤气3瓶X85元每瓶=255元;
4、室内屋顶修补漏水痕迹,刮腻子且用乳胶漆粉刷,费用预计2000元。此项工程另找粉刷工完成。
第三、维修费用由铁通大厦十四楼的五家业主共同承担,共计13285元,每家业主出资2257元,交付给甲方的代理人刘沅杰。
第四、付款方式
1、材料款及煤气费8585元整,由甲方在进材料时支付给厂家,若维修后屋顶还漏水,限期2015年8月30日前补修完毕,若2015年8月30日之后还没有维修完毕,乙方须赔偿甲方的材料款及煤气费8585元、屋顶粉刷费2000元,共计10585元。若2015年8月30日之前彻底维修完毕且不再漏水,乙方须承担重新粉刷屋顶的费用;
2、彻底维修完毕之日起,第二场中量的雨之后,若不漏水,支付人员工资2700元整;
3、2016年开春,第四场中量的雨之后,若不漏水,铁通大厦14楼的五家业主签字(也可由委托代理人刘沅杰代表五家业主签字),乙方可结算2011年维修工程35%的费用,计 元。
4、乙方的开户行及账号为:
第五、质量要求
1、从维修完工之日起5年之内为乙方的维护期,维护期内乙方须确保屋顶不漏水,完工确认书由甲乙双方另签;
2、在维护期内,如果出现屋顶漏水,乙方须免费维修,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好屋顶,由于漏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者,有乙方全额赔偿。
第六、本合同一式七份,甲乙方及铁通大厦十四楼的业主每人一份,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可向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十四楼的业主均可以甲方的名义行使诉讼权利,以房产证上的业主为准。
甲方: 乙方:
法人代表:
身份证号: 身份证号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年 月 日